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现就做好2018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制订《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列明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做好2018年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研究 2.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研究 3.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的研究 4.湖北省农村教育现代化研究 5.湖北教育“放管服”改革研究 6.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政策措施研究 7.健康中国背景下健康学校建设指标体系研究 8.湖北省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9.湖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10.湖北省校园足球发展模式研究 11.湖北省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研究 12.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机制研究 13.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与乡村发展振兴战略的研究 14.湖北省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研究 15.湖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 1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科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7.湖北省解决“三点半”问题的策略研究 18.人工智能背景下中小学STEAM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9.中小学校长实践智慧研究 20.湖北省中小学研学课程创新与实践育人机制研究 21.湖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 22.核心素养引领下中小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的行动研究 23.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课程建设研究 24.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后办学条件及保障措施研究 25.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研究 26.湖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研究 27.湖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转型升级研究 28.职业教育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29.湖北省职业院校办学能力监测评价研究 30.市州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机制研究 31.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研究 32.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33.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 34.省属高校分类发展与办学定位研究 35.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36.湖北省高校专业认证制度研究 37.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研究 38.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 39.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体制和机制研究 40.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动态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41.湖北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42.湖北省高等学校国际化水平比较研究 43.民办学校分类发展研究 附件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一、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35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厅直属单位限报3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8年6月3日起至6月10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相关纸质材料1份(含活页)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11日起至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325759;联系人:马海燕;电子邮箱:2554944033@qq.com;地址:武昌水果湖青年路56号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邮政编码:43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