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二批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及一般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落实学校第十二届党代会创新一流本科、深化教学改革的工作部署,深入推动“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规划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第二批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及一般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结合我校第十二届党代会提出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目标,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深化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不断推进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 (二)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提高质量”这一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模式。 (三)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服务面向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整合资源,对全校各类学科专业布局、多样化人才培养试点进行布局和调整,建设一流专业、发展新工科,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在优势学科与专业领域新启动若干个冲击国家级、省部级水平的教学重点改革项目。 (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进一步体现学生学习主体地位和教学方法及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及特点,探索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的多样化模式。 (五)坚持“三融合”人才培养,发展跨学科专业教育,推进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人才培养,推进跨学科教师团队发展;加强教学与科研实践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使人才培养的优势从较为单一的学科到学科交叉、跨学科转变、从单一标准向综合标准的转变。 二、立项范围与立项经费 (一)本科教学工程 1、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项目目标: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加强教师、教学团队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加强专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研资源向本科教育的倾斜,强化研究性教学与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项目建设内容: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根据院系和学科具体特点,开展对新生进行全方位的新生教育、设计并开设新生研讨课程等;组建教学团队对学生进行科研训练与指导;开设与学科专业相结合的系列创新创业课程;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和指导等。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周期为1年。 项目成效要求:制定具有院系特色的“学生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形成各项相关制度和创新创业系列课程等实施成果。 项目计划立项:5个,每个项目5万元。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建设200项左右,每项资助0.5-3万元(由教务处组织学生立项)。 2、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项目目标:面向地球科学的最新发展、矿产资源/能源和重大地质工程问题的国家重大需求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按照教育部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的部署,建设一流专业、一流人才培养示范引领基地;建设新的工科专业和体现工科的新要求,结合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建设要求,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建设一流专业,理工科专业对标国内外研究型大学专业建设水平,吸收成功经验,发掘专业建设的短板,借鉴、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专业建设模式;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产出为导向,建设特色专业;建设新工科,开展传统专业的升级改造;积极申报、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周期为2年。 项目成效要求:制定专业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较好的建设效果;申报新工科专业;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通过。 项目计划立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3个,每个项目20-50万元;新专业申报、专业结构调整、专业认证项目5个,每个10万元。 3、课程与教材建设项目 项目目标:支持各专业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等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方面的探索研究,结合最新教学理念,进行课程创新、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支持课程思政建设、学科育人示范课建设,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支持理工科专业国际化课程建设;鼓励MOOC课程建设,支持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或小班研讨式教学等方式,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提升教学效果;建设反映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的理工科专业精品教材。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其中MOOC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 项目成效要求:完成课程体系教学改革内容,通过资料审核、全方位教学评价等方式形成效果证明;MOOC课程按时间、按要求上网、并开展MOOC教学;教材按期正式出版并有其它高校使用证明。 项目计划立项:MOOC课程建设10项(其中,地学类专业必修课3-5项,非地学类专业必修课2-3项,通识教育选修课1-2项,每个项目15-20万元),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等5项,每个项目5万元;教材建设项目5项,每项资助3-5万元。 4、“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项目目标:推动“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大类招生与大类培养、主辅修制,鼓励跨学科教育教学模式发展。 项目建设内容:创新教育形态、丰富教学资源、重塑教学流程;支持大类招生下跨专业大类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支持跨学科教学团队建设;支持主辅修制、跨学科人才培养改革;支持跨国(地区)跨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 项目成效要求:应有详尽的国内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查报告、以及本专业毕业生质量调查报告,同时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跨学科教育及教师团队建设应基于调研有详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果证明。 项目计划立项:5项,每项资助5-10万元。 5、实践育人项目 项目目标:通过建设创新实验实践课程、人才培养实习实践基地、协同育人创新基地等,加强本科实践教学环节,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项目建设内容:在院系常规实习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开展新的实验、实习、实践、协同创新育人的探索。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包括课程改革方案、基地运行方案、本科生实习实践教学方案等,并建设有职称结构合理、实践教学能力强、创新活动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队伍。开展实验实践教学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并能有效提升实验实践教学质量。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周期为1-2年。 项目结题要求:创新实践课程、开展新基地建设,提交项目支持本科实践创新育人模式的研究报告和教学效果文件,以及其它能体现教学改革成果的资料。 项目计划立项:5个,每个项目10-20万元。 6、相关要求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一般要求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牵头申报。立项后,需按时间要求使用项目经费,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题评审。 项目负责人应广泛调研国内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动向,形成创新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实施。此类项目结题时,要求教学成果受益面广、有良好的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以及良好的教学应用效果,能形成较大影响力和辐射效应。此类项目完成后,所凝聚的教学成果应具备冲击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水平。 (二)一般教改项目 1、立项范围 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工程”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研究与实践 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实验实践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基于项目(问题)的、团队式研究性学习研究与实践 学生学业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各门课程教学内容研究与实践 课程案例库建设 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第二课堂建设研究与实践 学生朋辈指导研究与实践 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研究与实践 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评估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基层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我校远程与继续教育办学定位、管理体制及相关问题研究与实践 自选课题 2、立项要求与经费 将在全校遴选40-50项A类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3万元(含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项目,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全额资助)。要求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牵头。 项目负责人应对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立项项目(课程)应有教学改革方案和成效总结,在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基础课教改项目 1、立项范围 大类招生、培养形势下,基础课分层教学方案改进与实践 基础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教学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教学内容、教学资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实验、实习环节建设与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提高我校基础课学科竞赛水平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针对专业教学需求的试题库、案例库与素材库建设 自选课题 2、立项要求与经费 此类项目每项资助0.5-3万元,共遴选10项。主要针对面向全校开设相应通识教育必修课或学科基础课程的学院(课部),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数理学院(数学及物理)、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体育课部(大学体育)、机电学院(机械制图等)、地学院(普通地质学等)、计算机学院(计算机高级语言等)、工程学院(力学等)、材化学院(大学化学等)、信工学院(测量学等)。项目(课程)负责人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课程)的相关内容、国内外基础课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其它高校的基础课教学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立项项目(课程)在推动我校基础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科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立项 1、课程立项范围 (1)招标课程 史学类:国史党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历史人文地理、中国近代人物研究、世界古代文明、重说中国近代史、百年风流人物、儒学研究 中国梦与美丽中国:美丽中国建设、中国梦与青年成长、生态文明、创新中国、中华民族精神、美丽乡村、马克思主义时代解读 创新创业类:大学生创业导论、创新创业理论、创新创业方法、创业启蒙与案例分析、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创业管理、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创业人生 经济管理类:经济学导论、服务经济、经济管理与计算机、管理的艺术、管理与沟通、人力资源管理、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市场营销学、个人理财 文学类:中国诗词鉴赏、《四书五经》解读、当代报告文学鉴赏、中国文学简史、明清小说鉴赏、丝绸之路文明启示录、语言与文化 法学类:法学概论、法律基础、宪法的魅力、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刑法学总论、法理学、法社会学、商法、商法的思维、刑法学总论、经济法、法律谈判 艺术类:艺术导论、美术鉴赏、基本乐理、钢琴艺术赏析、石文化与宝玉石鉴赏、艺术与审美、中国建筑漫谈、京剧赏析、昆曲 科技类:材料科学导论、地球资源导论、逻辑学导论、构造与地貌、生命起源与演化、生物多样性、科学探秘、安全科学基础、网络安全、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其它类:教育与人生、现代大学与科学、社会心理学、社交礼仪、形象与情绪管理、英语写作与表达、文物与中华文明、突发性事件与自救、食品营养与健康、环境辐射与人类健康、防艾健康教育、流行性疾病的症状及防治、大学生生理健康 (2)自选课程 文、史、哲、当代科技成就类,申请人可根据学术特长拟定课程名称及内容。 2、立项要求及经费 资助20-30门课,招标课程每门课资助1万元,自选课程资助0.5万元。要求立项课程由具备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主持。有指定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明确的开课时间。课程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学术经历,曾讲授过相近或相关的课程。 课程面向本科生开设后,课程负责人须在授课学生中进行课程教学效果调查,学生对课程教学评价好。 三、建设要求 1、请各学院(课部)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教育教学建设成果,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手段为技术支撑,整合各方面教学资源,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 2、各学院(课部)可结合自身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自行设立项目,鼓励特色发展、辩证处理好整体发展和突出特色、全面建设和强化优势的关系。校级项目是推荐省级建设项目的前提,也是学校未来冲击国家级项目与成果的基础,务必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发动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3、学校将从被评上的项目中择优上报省级教学研究立项及教育部各类教改立项。同时,继续支持各单位经费配套的B类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尚未结题的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所有类型)在项目结题之前不得再次申报2018年各类立项。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8人(含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5、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和计划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教学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四、推荐程序、表格及时间安排 1、通知下发后,请各学院(课部)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筹备工作。4月15日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报教务处。 2、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除MOOC及教材立项外)的负责人请填写《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本科教学工程)申请书》(一式一份,http://jwc.cug.edu.cn/info/2032/6407.htm);MOOC建设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MOOC课程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http://jwc.cug.edu.cn/info/2032/6405.htm);教材建设项目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教材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http://jwc.cug.edu.cn/info/2032/6406.htm)。 3、申报一般教改项目的负责人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http://jwc.cug.edu.cn/info/2032/5383.htm)。 4、申报基础课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基础课教改基金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http://jwc.cug.edu.cn/info/2032/5375.htm)。 5、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负责人请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http://jwc.cug.edu.cn/info/2032/5426.htm)。 6、各单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排序,并同时提交电子档,http://jwc.cug.edu.cn/info/2032/5425.htm)一式一份,需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各类项目申请书请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4月中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同时启动项目经费。 8、请各学院(课部)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庞岚,龚伍军,王美娟,电话:67885006,6788385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教字【201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