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本科实习管理制度 一、实习前期筹备 1.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大纲。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方式与基本要求、实习安排与主要内容、实习地点与时间,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填写《实习计划表》一式两份,在实习前10天将《实习计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 经批准的实习计划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有特殊情况须变动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并提前1个月与原计划实习接收单位联系; 3. 实习方式:实习采取分散实习为主的方式进行。分散安排的实习,应配备教师负责联系、检查及考核等有关实习的事宜。 二、学院的工作职责 1、教学院长负责本学院实习教学的全面领导与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实习教学指导性文件,制订实施细则; 3、审核《实习计划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务处; 4、组织、指导、协调实习工作,检查实习教学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的经验; 5、组织评选本单位优秀实习生; 6、负责收集、汇总实习的各类教学文件(包括实习计划、鉴定、学生实习考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或实习手册、实习总结等),以上文件需保存五年以备教学检查。毕业(教育)实习鉴定一式两份,一份进学生档案,一份留存。 三、系(教研室)的工作职责 1、制定实习大纲和审核《实习计划表》,组织编写实习指导书或教材; 2、认真选择实习地点,落实实习场所; 3、确定并考核实习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4、进行实习动员和实习培训; 5、检查实习教学效果,进行实习教学改革; 6、完成实习总结。 四、指导教师的选定和职责 1. 各院、系应选派有实践教学经验、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对实习单位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应不少于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中遇到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问题; 3. 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积极做好出发前的实习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准备好实习资料和劳保用品; 5. 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可停止其实习; 6. 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他工作,实习中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指导实习,必须经学院(系)批准。 7. 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利用实习机会适当承担生产任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专题讲座和科研等工作,组织学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8. 实习结束时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回《中国地质大学大学实习意见反馈表》; 9. 根据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完成实习生的鉴定和实习总结 五、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及要求 1. 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刻苦耐劳的精神,增强群众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听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2. 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队的统一安排。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教师教育类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擅自带学生外出。对实习期间违反纪律者,指导教师要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听候处理。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按时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项目,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写好实习报告或小结。 4. 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若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有关单位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经学院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能准假,事后必须补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推迟到实习地点或提前返校、回家者,以旷课论处。缺席累计达到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5. 维护学校荣誉,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参加实习单位做一些公益活动。 六、实习成绩的评定 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和必须完成的实习任务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秀: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实习过程中,积极主动、虚心好学、严格要求自己、服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领导和安排,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突出。 良好: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实习态度认真,遵守实习的规章制度。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较好。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态度较认真,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尚好。 及格: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表现一般,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一般。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及格:(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2)缺席累计实习时间达三分之一及以上;(3)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 实习不及格不能补考,必须重修。重修实习只限一次,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非单独考核成绩的实习,其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应课程的学期总成绩。 各院系也可根据专业要求进一步制定成绩评定细则。 七、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1. 学校每年进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评选对象为毕业班的学生,并以本专业最重要的实习环节为主进行评选。 2. 校级优秀实习生的人数应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3. 各学院应在每年5月25日前将本学年度评选的校级优秀实习生名单(书面稿一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4. 优秀实习生的条件: 1、团结友爱,热心为集体服务,政治思想表现好; 2、在实习全过程中,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未发生任何事故; 3、认真参加实习,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学习,专业训练突出,实习成绩优秀。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程的解释权在教务处及外国语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 2010年9月12日 英语专业本科实习管理制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