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29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全体同学:

高考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庭根本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高考环境,是社会单位和个人的应尽责任。近年来,国家不断强化举措,坚决防范和惩戒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但仍有在校大学生顶风而上、以身试法,造成了多方面的严重后果,教训及其深刻。为维护高考秩序,创造公平环境,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院学生高考期间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警示教育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各班级要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让广大同学知晓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法律后果。

二、加强考勤管理

高考期间(6月6日-8日)各班级要加强对班级同学的考勤管理,掌握每一个学生行为动态。高考期间应减少外出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签订承诺书。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掌握详实情况,上报学工组。

三、加强工作落实

高考期间(6月6日-8日)实行班级同学在校情况日报告制度,各班级要通过课堂考勤、寝室走访等方式,本科生班级于晚上21:00向年级组长报告班级同学在校情况,年级组长汇总后上报学工组;研究生班级直接将同学在校情况上报学工组。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18年5月29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  电话:027-67883262

Copyright © 2016-202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