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集体、个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2018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外国语学院集体、个人奖励办法》相关要求,现开展2018届毕业生集体、个人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类别与条件 1.奖励类别 (1)专业学术类奖励:奖励发表学术论文、优秀学位论文、专业竞赛获奖、外语水平考试、学术报告; (2)综合素质竞赛奖励:奖励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竞赛获奖; (3)就业奖励:奖励就业协议率达到90%的毕业班集体(个人就业奖励通过“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进行奖励)。 2.奖励条件 见《外国语学院集体、个人奖励办法》。 3.奖励范围 2017年10月至今获得的奖项,且奖项未用于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即同一奖项不重复奖励)。 二、奖励认定 1.专业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由英语系、二外部负责; 2.综合素质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由学工组负责; 3.就业奖励认定工作由学工组负责,就业情况以实际就业信息为准。 三、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6月14日-6月19日) 申请人填写《外国语学院个人奖励申请表》,符合奖励条件的多个奖项可同时申请,提交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复印件。 2.材料提交(6月19日17:00前) 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汇总表,将申请表、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复印件)、汇总表纸质档交至北一楼344,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10593681@qq.com。 3.学院评审阶段(6月19日-6月21日) 学院组织英语系、二外部、学工组进行奖励认定。 4.公示阶段(6月22日-6月24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宁老师,电话:027-67883194。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18年6月14日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集体个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