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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佳宜时间:2024-09-25点击数:

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指标

(一)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名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学院推荐名额:2人。

(二)学校公共名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学院推荐名额:≤1人。公共名额评选说明见附件1,公共名额评选补充说明见附件2。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 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 2024 12月 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地大学校办发〔2024〕13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地大研发〔2024〕48号)规定的评选条件。

2.(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或俄语专业八级,或雅思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105分及以上;(6)有一定的科研(学术)成果,申请人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或受到党、团、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2)上一学年有学位课程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4)在科研工作或实习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5)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要求

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一份,参评成果为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取得,未重复使用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最晚取得时间不晚于9月30日。申报学生于9月30日前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学校最新的《期刊论文分类办法》执行。

申报材料顺序打印,纸张规格A4(相关表格到研究生院主页通知下载),出版时间、作者排序等关键信息请用彩笔醒目标注,请使用拉杆夹或长尾夹,切勿装订。具体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附件3,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不得加页)、电子档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档(附件4,一份)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附件5)电子档、纸质档(一份)

(4)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档(附件6-2)

(5)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支撑材料纸质档(一套,论文等请双面打印)(附件8)

(6)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2000字左右)

注: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签名章。附件下载地址: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082/6891.htm.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纸质档报送至北一楼344,电子档发送至zhengjiayi626@163.com.

2.评审日程

9月26日—9月30日,个人申报阶段;

10月8日—10月10日,学院评审;

10月10日—10月13日,学院公示;

10月14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参与学校评审。

四、评审组织

1.评审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学工组负责实施,联系人郑老师,北一楼344,电话:67883194。

2.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各班级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学院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宁缺毋滥,确保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和工作进程。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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