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指标
(一)锐鸣校友奖学金名额: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生,学院推荐名额:≤1人。
(二)校研84级奖学金名额: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元/生,学院推荐名额:≤1人。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锐鸣校友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 2024年 12月 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校研84级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 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 2024年 12月 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要求
申请学生需填写《2024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与成果纸质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7:00,纸质档报送至北一楼344,电子档发送至zhengjiayi626@163.com(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注: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签名章。附件下载地址: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105/7140.htm
(二)评审日程
11月18日—11月19日,个人申报阶段;
11月20日,学院评审;
11月22日—11月24日,学院公示;
11月25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参与学校评审。
四、评审要求
(一)本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
(二)获奖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审组织
1.评审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学工组负责实施,地址北一楼344,电话:67883194。
2.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3.各班级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学院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宁缺毋滥,确保我院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评审质量和工作进程。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