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6-20点击数:

 

关于召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2017届学生会研究,报请学院党委、团委及校学生会批准,决定召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四次学代会)。现就筹备召开第四次学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大会拟定于2018年6月25日晚19:00北一楼报告厅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会议精神,总结我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形势,研究确定未来一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一致,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外国语学院2017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暨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外国语学院2018届学生会主席团;

4、修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学生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本次学代会拟定学生代表74人。拟定特邀代表若干名,主要为兄弟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按照各班在册学生总数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见附件一)。

以各班、研究生会为选举单位,按照代表条件(见附件二)、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基层班级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第四次学代会代表人选名单(见附件三),于6月22日前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院学生会)。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各代表团按照民主程序从学生代表中推荐候选人,2015级代表团推荐1名候选人,2016级、2017级代表团各推荐2名候选人、研究生代表团推荐1名候选人;现任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直接作为候选委员,不占用推荐名额。学生委员会委员经由学生代表对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产生,候选人所得票数不低于参与投票代表人数二分之一方可生效。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本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决定成立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成员组成(见附件四)。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讨论、指导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宣传。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级)、团支部、研究生会和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代会的重要意义。学代会是我院广大同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第四次学代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同学,为青年学生发展接力奋斗,为学院改革发展贡献才智。

2、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第四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团委的指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班(级)、团支部、研究生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以及第四次学代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确保第四次学代会的顺利进行。

3、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各班(级)、团支部、研究生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同学中宣传第四次学代会,使全体同学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第四次学代会。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召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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