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9-18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指标

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学院推荐名额:2人。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1.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委培在读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如第二次申请,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072/1122.htm)规定的评选条件

2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⑤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或俄语专业八级,或雅思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105分及以上;⑥有一定的科研(学术)成果,申请人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或受到党、团、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2上一学年有学位课程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4在科研工作或实习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5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要求

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一份,参评成果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区以《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8〕49号)为准,在研究生院公布的被警示期刊(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214/572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申报材料顺序打印,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相关表格到研究生院主页通知下载),具体如下: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封面》一份

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审批表》原件两份(正反两面打印)、电子档

③《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及相关支撑材料(按成果顺序标注)

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承诺书纸质档

⑥外国语学院学业奖学金班级总评分表

电子档发送至1176607129@qq.com

2.评审日程

9月18日—924日,个人申报阶段,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一楼344;

925日—9月26日,学院评审;

9月26日—9月30日,学院公示;

9月30日,公示无异议,结果上报学校。

四、评审组织

   1.评审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院长负责,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书记、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研究生事务工作人员、研究生代表参与,具体工作由学工组负责实施,联系人胡老师,北一楼343,电话:67883165。

2.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要求,遵循透明化、公平化和学术性要求,学院负责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参加评选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评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各班级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学院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宁缺毋滥,确保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和工作进程。

   4.学费和住宿费未缴清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向所在单位提供已经办理或正在申请办理贷款的凭据,审核合格后才可参评。

外国语学院

2019年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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