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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贝乐奖教金”2019年度评选通知

作者:时间:2020-06-04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贝乐奖教金”2019年度评选通知

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师:

为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语学院教师,我校校友、91届英语专业毕业生刘鹏先生,特在我院设立“贝乐奖教金”。现将2019年度的评选工作布置如下,符合要求和条件的人员请积极申报。

一、 评选对象  

我院2019年全年在岗的所有教师。为体现广泛充分鼓励原则,近三年已当选教师不予参评。

二、 名额及金额  

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9名,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其中两名专用于奖励在指导外国语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和创新创业中做出贡献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贝乐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人员包括:宁波泰茂车业有限公司代表,我校教务处、基金会、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贝乐奖教金”申报表》与《材料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委员会开会评审,评选结果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和捐赠方。

四、申报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2、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为本科生授课超过教研室平均工作量。

3、教学效果良好,在当年教务评教系统中的院内排名居于前40%,近两年获得学校及以上级别讲课比赛一、二等奖者不受此限。

4、过去五年来积极参加或指导校院级教学比赛。

5、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的各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课外指导活动,能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的学生个人和集体获得重大荣誉。该项需要具备指导教师证书,若只有学生获奖证书则需要教研室和学生共同签字。

6、近三年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当年度无毕业未就业者。

7、积极参与学院日常事务管理,主动承担学院建设的相关工作并有效完成任务,获得全院教职工一致好评。

8、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最少一项

(1)指导学生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和校级、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2)在院级、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 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所指导的学生取得优异成绩;

(4) 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高水平教学改革项目,或公开出版教材,或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9、关于指导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的奖励,要求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和创业就业效应,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大赛并获得良好成绩。

五、工作业绩计算时间

1、平均工作量为三年来的平均工作量。

2获得学校及以上级别讲课比赛一、二等奖时限为近两年。

3、积极参加或指导校院教学比赛时限为近五年。

4、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当年度无毕业未就业者时限为近三年。

5、其他申报支撑材料等各项证明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六、其它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6月25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和正式发文工作,申报者和意见签署者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将对获奖者进行宣传,以期树立榜样、示范引领。

3、该通知所附的两个附件分别为申报表和材料汇总表,请参评的老师下载并填写。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解释。

联系人:白曦   联系电话:67848579    联系地址:北一楼328

                                   外国语学院

2020年6月4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  电话:027-6788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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