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16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2018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贝乐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2018年“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

1.奖项设置

    奖励外国语学院2018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共5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2.评选条件

    (1)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毕业去向为协议就业、考研(博)、出国、自主创业;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以学校就业系统信息为准):

①2018年1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前无违约行为,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②高质量就业,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③毕业当年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或与我校同等及以上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被录取者(不包括保送研究生学生);

④2018年5月30日前获得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⑤报考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被录取,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⑥参加国家4个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⑦应征入伍;

⑧毕业去向为自主创业,已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评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5月16日-5月30日)

申请人在就业系统中完善就业方案,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①协议就业提供三方协议、单位公示文件或证明材料;②出国、考研(博)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公示文件或调档函;③考取公务员提供单位公示文件或证明材料;④国家4个基层就业专门项目提供公示文件;⑤应征入伍提供公示文件;⑥自主创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

2.材料提交(6月4日17:00前)

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汇总表,将申请表、证明材料、汇总表纸质档交至北一楼344,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mcug@qq.com。

3.学院评审、公示阶段(6月4日-6月11日)

学院组织“贝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就业部门反馈的就业信息进行评审。

4.结果报送学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宁老师,电话:027-67883194。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18年5月16日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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