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贝乐”奖教金评选通知
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师: 为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语学院教师,我校校友、91届英语专业毕业生刘鹏先生,特在我院设立“贝乐”奖教金。现将2017年度的评选工作布置如下,符合要求和条件的人员请积极申报。 一、 评选对象 我院2017年全年在岗的所有教师。 二、 名额及金额 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9名,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其中两名专用于奖励在指导外国语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和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贝乐”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人员包括:宁波泰茂车业有限公司代表,我校教务处、基金会、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贝乐奖教金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委员会开会评审,评选结果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和捐赠方。 四、申报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近三年授课超过教研室平均工作量; 3、 教学效果良好,当年在教务评教系统中的院内排名居于前40%;近三年无教学事故,且评教系统中不在学院后10%; 4、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指导学生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和校级、省级、国家级专业类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2)指导学生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指导的毕业生论文获得校级、省级优秀论文; (3)在院级、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所指导的学生取得优异成绩; (5)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高水平教学改革项目,或公开出版教材,或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6)积极参与学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主动承担学院建设的相关工作并有效完成任务。 5、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的各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课外指导活动,能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的学生个人和集体获得重大荣誉,或受学生一致好评。 6、研究生导师当年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无毕业未就业者。 五、工作业绩计算时间 申报支撑材料等各项证明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六、其它 1、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6月20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和正式发文工作,申报者和意见签署者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将对获奖者进行宣传,以期树立榜样、示范引领。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解释。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7848579 联系地址:北一楼328 贝乐奖教金申请表.docx
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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